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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0-06-08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1923)等文件精神,结合机关党委实际,特制定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一、党支部工作考核的原则和方式

    (一)考核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考核结合工作部署、工作指导、工作检查进行,并与党员民主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按照日常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切实保证考核的实际效果。

    二、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成立党支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机关党委委员构成,对机关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

    三、党支部考核的标准及内容

    结合《关于印发〈宁夏大学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大党发〔201923的具体要求,确定如下考核标准及内容:

   (一)教育党员有力

    坚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规范开展党员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

   (二)管理党员有力

    党员发展与培养、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注重实效、规范有序,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四关心”(关心党员思想进步、关心党员身心健康、关心党员家庭幸福、关心党员形象树立)制度落实到位。

    (三)监督党员有力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充分应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有效运用教育引导、组织处置等措施,认真督促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

    (四)组织师生有力

    紧密围绕学校统一部署,立足岗位结合实际,最大限度地组织师生投入学校各项工作,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

    (五)宣传师生有力

    及时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党员和教职工学习教育工作,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

    (六)凝聚师生有力

    创新拓展党建工作途径和方法,融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于实际工作,致力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进共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引领师生听党话、跟党走成效突出

    (七)服务师生有力

    构建支部委员联系党员、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常态化深入一线了解师生困难和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形成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并有效实施。

    .考核方式及分数构成

    考核由支部自评(10%)、日常工作考核(60%)和机关党委委员评议(30%)三部分构成。日常工作考核和机关党委委员评议是对党支部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对党支部实施工作考核,是基层党组织“对标争先”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力促进和推动。考核结果将作为支部评先创优和工作整改提高的重要依据加以运用和反馈,机关党委将同步上报考核结果至学校有关部门,作为学校评议机关各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机关党委党支部日常工作考核标准

         

 

                          中共宁夏大学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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