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2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0﹞6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有关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的具体部署要求,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现就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2019年12月底以来,武汉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止目前,全国多地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和疑似病例。伴随寒假学生回家、教职工外出及返程、春季开学学生返校等,学校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全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我校师生身体健康的严重威胁,对学校安全稳定的严重影响,从保护师生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的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本部门、单位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自治区总体部署和学校具体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处置各项措施,守住不发生二代病例、不发生医护人员感染、不发生死亡病例“三个不发生”底线,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做好春节、寒假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研究生院要准确统计假期留校学生情况,会同后勤集团和学生所在学院安排好学生食宿管理,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一对一、面对面”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宣教,进行预警提醒,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实行寒假留校学生疫情日报制度;严格宿舍作息管理,严禁校外人员留宿。
二是密切联系和掌握春节、寒假离校学生情况。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与所有离校学生进行联系,准确掌握其所在地区和身体状况,进行预警提醒,高度关注和严格遵守疫情发展情况和权威部门各项预警提醒和防控要求,做好预防,非必要原因不外出,尤其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如有相关症状,按照属地相关防控要求及时就诊;原则上寒假期间不要提前返校,暂时取消寒假期间所有实验课程、各类考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等,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后续再做安排;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校的,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向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报告,学校研究做出决定;按照教育部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对春季开学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关注我校湖北籍尤其是武汉学生寒假期间的活动和身体情况,畅通即时联系渠道。学生处和研究生院要及时准确做好信息统计和整理上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工作;春季学期开学返校期间,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掌握外省籍学生动态,指定专人了解每一个学生返校前10天左右的身体状况及返校时间、交通工具等,做好详细记录,对返校前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在当地观察,对确诊感染者,要留在当地治疗;对来源湖北武汉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学生,要指定专人“一对一”做好工作,返校后进行医学观察,并有关情况及时报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外出管理。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逐一向所属干部职工提出要求,疫情发展和防控期间,原则上不要离开宁夏,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要严格向部门、单位履行请销假手续,科级及以上干部离宁外出请假,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备,其他教职工离宁外出请假,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向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备;已经外出和后续请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所属部门、单位要即时联系和掌握干部职工相关活动和身体状况,进行相关预警提醒,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如有异常,要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或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告,学校根据我区防控工作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和保护措施;干部职工外出返回后,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单位销假,各部门、单位要每日统计和了解返回干部职工情况并向校党委组织部或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告,如有异常,要提醒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就医。校党委组织部和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统计整理工作,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各部门、单位要监测过去15天有湖北特别是武汉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湖北特别是武汉离开者的干部职工的健康状况,如有疑似症状,要提醒干部职工第一时间就医并报告学校。
四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保卫处要进一步加强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学校各楼宇门卫要严格值守,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和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第一时间向保卫处或学校24小时政务联合值班室报告。
五是严格信息报告。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从2020年1月24日起,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即使当天没有疫情,各部门、单位也必须每日14:00前依据有关部门职责向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后勤集团报告有关情况,上述有关部门须于每日14:10前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若发现疫情,须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报告。
六是全方位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校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是做好相关预警保障。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提前做出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一旦需要,及时对春季开学学校教学安排及相关工作做出调整,并做好开学前教室消毒、通风等准备工作;学生处、研究生院要提前做出预案,对春季开学学生返校报到做好充分准备;后勤集团要提前考虑,在校内安排一定数量的房屋作为临时隔离观察场所并做好全校医疗监测及隔离筛查等设备物资准备,与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沟通,明确指定收治医院,同时按照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和街道办安排,做好我校所属住宅小区消毒等工作,并为开学前学校楼宇消毒等做好物资准备;计财处要提前考虑,为学校疫情防控和可能发生疫情救治等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预案,扎实开展工作
成立“宁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统一领导和组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教电﹝2020﹞3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宁夏大学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方案》(宁大校发﹝2019﹞45号)有关规定,尽快制定《宁夏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总要求,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疫情“防、控、治”三个环节,扎实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宁夏大学中卫校区要结合本通知要求,按照中卫市相关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制定相关措施,完善相关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