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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发布日期:2006-04-21    浏览次数:

帮助大学生走过人生“心理断乳期”,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李智慧 王体正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

人的荣辱羞耻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通过教育特别是学校教育逐步确立的。高校培养的人才不仅应当具备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而且应该具有正确的荣辱观念。大学阶段是人生的“心理断乳期”,也是逐步确立自我,走向成熟的重要阶段。重视和加强大学生荣辱观教育,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是非、善恶、美丑观念,对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立志立德引领人生航向

大学时代是一个特定的人生阶段,是青年学生立志立德的关键时期。在当前社会转型和变革的环境下,伦理道德在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和碰撞中受到挑战,不少学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道德困惑和迷茫。一方面,爱国主义情感、集体主义情感、正义感、责任感成为广大学生道德价值的主流;另一方面,道德虚无主义、反道德情感也不乏存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广大青年学生在荣耀感和羞耻心的价值对立中,提供了一面检验自我和完善自我的镜子,能引导他们在内心深处确立正确的人生理想,形成正确的道德意志,构筑抵御诱惑的坚固防线,凸显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主题,规范了人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行为,对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为成长成才提供精神动力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彰显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精神文明不仅是国家和社会的事,也是每个家庭和个人的事。没有国家的兴盛和社会的文明,就没有家庭和个人的幸福可言。同样,没有家庭和个人的幸福就没有全社会的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应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完成的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是让每个人懂得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坚持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荣,为青年学生成长提供了精神动力,应是他们对引以为荣的理想人格的追求;坚持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为人们敲响了道德警钟,应是他们对引以为耻的畸形人格的唾弃。只有明荣知耻、扬荣抑耻,才能做到积极向上、科学文明,提升精神境界,激发成长动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与时代要求相一致的新的思想道德,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

为为人处世树立道德标杆

明荣知耻是一个人为人处世之道。大学教育的目标首先是教会学生做人,学生接受教育的目的也是首先要成人。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包括两大教育层面:一是教会学生懂得“做事的道理”,即具体理论知识的学习与专业技能的协调训练。二是教育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即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只有学会了“做事”,懂得了“做人”,才能具有健全的人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回答了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一重大课题,是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蓝本,是青年学生为人处世的标杆。它强化了爱国主义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劳动观教育、集体主义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对光荣革命传统的继承和发扬。高校应当将之引入教材和课堂,贯穿于育人的全过程,使之成为青年学生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国教育报》2006年4月1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