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学校首页
部门简介
党建工作
机关党建
特色党建
党建信息
党组织换届
干部工作
人才工作
乡村振兴工作
资料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干部工作
关于刘成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校发〔2008〕248号)
发布日期:2009-01-04 浏览次数:
关于刘成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校发〔2008〕248号)
各单位:
学校决定:
刘成敏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聘任赵天生为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王彦仓任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
陈晓芳任“211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陈子敏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
聘任李举为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聘任胡玉冰为西夏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聘任王正儒为回族研究院行政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23日)。
免去李继东监察审计处副处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乔晓军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职务。
宁 夏 大 学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