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 干部工作

关于刘成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校发〔2008〕248号)

发布日期:2009-01-04    浏览次数:

关于刘成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校发〔2008〕248号)

各单位:
学校决定:
刘成敏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主任;
聘任赵天生为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王彦仓任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
陈晓芳任“211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陈子敏任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副主任;
聘任李举为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行政副主任;
聘任胡玉冰为西夏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聘任王正儒为回族研究院行政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23日)。
免去李继东监察审计处副处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乔晓军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职务。



宁 夏 大 学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