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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08〕69号)

发布日期:2009-01-04    浏览次数:

关于李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08〕69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经2008年12月24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李 燕任党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闫 蓉聘为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黄锐诚聘为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杨 敏聘为人文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王琳瑛聘为经济管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刘 剑聘为经济管理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郑来运聘为机械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聂义民聘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马 莉聘为民族预科教育学院正科级辅导员;
赵亚峰任党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龚雪飞任党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肖功国任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副科长;
王玉祥聘为物理电气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慧娟聘为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郑 轶聘为外国语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衡 亮聘为经济管理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余 洁聘为数学计算机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白雪梅聘为资源环境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张春波聘为农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杨 扬聘为机械工程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冯亚亮聘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靳永雄聘为美术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黄旭兴聘为民族预科教育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冯学文聘为新华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焦冬梅聘为新华学院副科级辅导员。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2008年12月24日至2009年12月23日)。
免去赵寿山党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职务。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