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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的补充通知(宁大党组发〔2007〕20号)

发布日期:2007-11-28    浏览次数:

关于面向全校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的补充通知

(宁大党组发〔2007〕20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宁大党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任职资格做以下调整: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在校工作时间由满三年调整为满二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在校工作时间由满二年调整为满一年。凡符合条件并有意竞聘者,可继续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07年11月29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地点: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1402室)
联系人:蒋佳佳电话:2061305(6305)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以自荐为主。
(二)报名者须填写《宁夏大学2007年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报名登记表》。需准备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登记表,1张交报名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

附件:宁夏大学2007年公开选拔团委副书记(正科级)报名登记表




公开选拔校团委副书记领导小组(代章)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