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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高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无文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切实摸清底数、查纠问题、总结做法,现将我校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424日(星期五)前完成。

二、自查内容

(一)自查时间段

20181月至201912月,包括2018年、2019年所返还的2017年、2018年党费。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1.党费收缴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是否做好交接工作。

2.全年党费收缴工作是否能按时、全额完成,党员个人是否及时交纳党费,有无少交、迟交或长期不交的情况。

3.党费使用是否经集体讨论,党费台账是否完整准确。

4.党费使用范围是否符合五项基本用途六项使用项目,有无超范围支出、不按规定支出、手续不全等情况。

5.校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下拨的党费(包括专项党费等)是否专款专用。

6.是否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入、上缴、使用情况。

(三)财产、物资保管情况

1.查验党费购置的党内资产是否财实相符。

2.是否存在明开购物支出、实际套取现金等党费流失情况。

三、自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党费管理相关规定,认真查找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不落实、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尽快补齐短板,规范党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和检查,该坚持的制度严格落实,该建立的台账及时规范,该堵塞的漏洞及时查补。

(三)靠紧压实责任。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明党费工作责任,如实开展自查。根据安排,教育工委调研组将延伸抽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基层党支部有关情况。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照自查内容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宁夏大学党费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2018-2019年)》(见附件),由党组织负责人审定后,于4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hang_h@nxu.edu.cn

人:张    薛小鹏

联系电话:20617796779  20611036103

 

附件:宁夏大学党费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2018-2019年)

 


 


                         党委组织部

                         202048

 

 






 


附件:

 

宁夏大学党费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2018-2019年)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党组织名称

2019年底

党员总数

2018-2019

未缴纳党费党员数

2018-2019

校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下拨党费总额

截止目前结余党费总额

2018-2019

少交或免交党费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少交或免交党费党员数

少交或免交党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