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班次设置及学员选调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18〕10号)要求,我校选派郭少新等7名同志参加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春季学期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班次设置及参训人员名单
(一)第49期中青年干部理论培训班:学制4个半月,学习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7月13日。
新华学院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郭少新
(二)第72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制2个月,学习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4月28日。
1.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方向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杨建斌
2. “乡村振兴与脱贫富民战略” 研究方向
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马树华
(三)专题研讨班:学制10天,学习时间为2018年3月5日至3月14日。
1. 第1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 刁俊
2.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专题研讨班
农学院党委副书记 李文华
(四)第7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制2个月,学习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7月6日。
1.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孙学宏
2. “文化繁荣兴盛”研究方向
体育学院副院长 徐芝芳
二、相关要求
1. 参加培训班的干部请于各班次开班前1天18:00前到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报到,报到时需携带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照片(3张2寸、含电子版),报到时交班主任。须自带洗漱用品及运动装。
2. 参加培训班的干部必须认真填写《自治区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2018年春季学期培训班学员“三带来”调查表》《自治区党校 宁夏行政学院学员培训需求调查问卷》(上述表样可在宁夏党建网下载栏下载),并于3月3日前发至nxdxjwc@126.com。
3. 培训期间,干部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参加其他培训学习、外出考察及出国等任务。参加培训班的干部须提前安排好各项工作,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培训工作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执行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学员请假有关规定。通过学习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培养战略思维,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提升运用基本理论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个人职业发展需要的能力。
联系人:李治涛 联系电话:2061108(6108)
党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