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 干部工作

关于刘双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11〕13号)

发布日期:2011-03-04    浏览次数:

关于刘双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11〕13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经2011年3月1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刘双萍任工会副主席、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处级),免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学生党建办主任(正处级)职务;
侯文庆兼任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海文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刘富祥任数学计算机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李嗣丞任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数学计算机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
丁永生任音乐学院党总支书记,免去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直属党支部书记职务;
降 龙任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蒋志忠任工会副主席;
免去杜卓娅工会副主席、妇女工作委员会主任(正处级)职务,任工会正处级调研员;
免去苏京生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处级)职务,任保卫处正处级调研员;
免去常璇化学化工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另行安排;
免去潘自强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职务,任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正处级调研员。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