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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彦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10〕32号)

发布日期:2010-05-10    浏览次数:

关于王彦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宁大党发〔2010〕32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新华学院党委,各单位:
经2010年4月27日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王彦庚任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副科长(正科级);
杨慧娟聘为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余 洁聘为数学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肖功国聘为人文学院副科级辅导员,免去党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其中杨慧娟、余洁同志试用期为一年(2010年4月27日至2011年4月26日),王彦庚同志试用期连续计算。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