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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宁大党发〔2007〕38号)

发布日期:2007-11-07    浏览次数:

宁夏大学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宁大党发〔2007〕38号)

为继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体制和校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提升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宁夏大学领导干部岗位职数及非实质领导干部任免的规定》精神,经2007年校党委第七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对任期届满教学单位中层领导班子进行换届。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教辅单位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采取竞争上岗的办法,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讨论、公示等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乐于奉献,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真正建立起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善于管理、廉洁高效的中层领导班子。
二、竞争上岗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分类实施原则。
三、竞争上岗的岗位和职数
20个教学单位正职领导干部38名,副职领导干部99名,具体岗位和职数配备见(附表一)。
四、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奋敬业,求实创新。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和现代化管理技术;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3.工作作风扎实,实事求是,说真话,办实事。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6.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岗位须具备中共党龄满三年。
(二)任职资格
1.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应具备的资格
(1)现职
年龄: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现职
①党总支书记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任职满两年。院长(主任)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教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授职称,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任职满两年。
②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2.党总支副书记应具备的资格
(1)现职
年龄: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现职
①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下一级正职领导岗位任职满三年或中级职称任职满三年。
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3.副院长(副主任)应具备的资格
(1)现职
年龄: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现职
①体育、音乐、美术和民族预科教育学院非行政副院长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讲师职称。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非行政副院长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副高职称或任正科职务满三年。其余单位非行政副院长(主任)应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教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授职称;行政副院长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正科职务满三年或具有副高职称。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职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一)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常务副院长、副书记
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常务副院长、副书记竞争上岗采取考察任用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组织提名、民主测评、党委研究、选拔聘任。新提职任用的,由校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副院长(副主任)
副院长(副主任)竞争上岗采取面向全校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为:个人自愿、民主测评、公开答辩、党委研究、行政聘任。新提职任用的,在公开答辩的基础上,由校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11月7日至9日上午12时。
(2)报名地点、联系电话
地 点: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室(1401室)
联系人:范志成 电话:2061103(6103)
(3)报名要求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填写《宁夏大学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需准备近期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登记表,1张交报名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并携带原件。
2. 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依据任职条件和资格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党委进行审核。
3.测评与考核
(1)民主测评。对具备竞聘资格者,在其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依据民主测评的群众公认度确定参加公开答辩人选。
(2)公开答辩。采取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对竞聘人员综合水平进行测试。个人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现场评分。依据公开答辩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演讲、答辩准备范围
① 所竞聘岗位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及学校改革发展的思路;
②个人对竞聘职务的工作设想和履行好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及工作经历。
4.组织考察。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党委组织部根据公开答辩成绩和考察组意见提出初步拟任人选,提交校党委会议研究。
6.公示任用。决定任用意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下文任用。
六、组织领导
本次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
七、时间安排
整体工作从11月初开始,到2007年12月中旬完成。公开答辩时间见网上具体通知。

附件:1.宁夏大学竞争上岗的岗位和职数配备一览表
2.宁夏大学教学单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