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体制和校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合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公开选拔任用行政机关、教学管理、附属等23个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其中副处领导干部采取校内公开招聘。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讨论、公示等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部门领导岗位上来,真正建立起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善于管理、廉洁高效的中层行政领导班子。 二、选拔任用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正处级干部一般从全校所有单位、部门现职正处级干部中选拔任用。 三、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数 23个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2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58名。职数配备如下: (一)行政机关14个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14名,副处级领导干部40名。其中:校办主任1名、副主任5名(包括南校区和王太校区管理办公室);对外合作交流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发展规划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人事处处长1名,副处长4名;教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4名;学生处与学生工作部处(部)长1名、副处长4名;科学技术处处长1名、副处长3名;设备与物资管理处处长1名、副处长3名;财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3名;审计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基建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保卫处处长1名、副处长4名;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处长兼党总支书记1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副处长3名;后勤管理处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二)教学管理4个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研究生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1名、党总支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成人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院长1名、副院长2名;远程教育学院院长1名、副院长1名。 (三)附属5个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8名。其中:图书馆党总支书记1名、馆长1名、副馆长3名;学术期刊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网络管理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高师培训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档案馆馆长1名、副馆长1名。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和资格 (一)任用条件 1、具有坚实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奋敬业,求实创新。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熟悉高校办学规律和现代化管理技术;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3、工作作风扎实,实事求是,说真话,办实事。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任职资格 1、选拔任用的正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①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②年龄一般在53岁以下(1948年12月31日后出生)。 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部门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2、招聘的副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①现职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53岁以下(1948年12月31日后出生)。 ②非现职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应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或取得中级职称三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 五、选拔任用正处级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方式和时间 1、民主推荐。在全校所有正处级以上干部中进行。 时间:2002年8月25日之前。 2、个别推荐。在校领导和任职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中进行。 3、由领导小组对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召开校党委会确定初步人选。 (二)考察与任用 1、由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初步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由组织部根据考察组提出的初步方案,集体研究提出任用的建议方案,报校党委研究决定,任用意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后,校党委会研究,正式下文任用。 时间:2002年9月20日之前。 六、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参加竞聘人员通过推荐方式产生。推荐方式分部门领导推荐、群众联名推荐(联名不得少于5人)、个人自荐三种。以上推荐、自荐均需填写统一表格。群众联名推荐人选还要征得被推荐者的同意。 2、报名时间:2002年9月26日——9月28日。 3、报名地点:选拔任用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二)考核、考察及任用 1、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资格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和演讲答辩。招聘采取笔试、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对竞聘人员进行综合水平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20%,演讲答辩成绩占30%。 (1)笔试参考资料及时间: ①江泽民“七一”讲话和“5.31”讲话; 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④2002年1月1日以来的重要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02年10月8日。 (2)演讲、答辩准备范围及时间: ①所竞聘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及学校改革发展的思路; ②个人对竞聘职务的工作设想和履行好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及工作经历。 演讲答辩时间:2002年10月10日—11日。个人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现场评分。 3、组织考察。平时实绩考察成绩占50%(其中民意测验占40%,考察组评价占60%)。 (1)民主测评:在原单位和竞聘单位人员范围内对竞聘人员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时间:2002年10月13日—14日。 (2)考察谈话: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成绩,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报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时间:2002年10月15日—16日。 4、公示任用。由组织部根据考察组提出的初步方案,集体研究提出任用的建议方案,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意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正式下文任用。时间:2002年10月20日之前。 七、选拔任用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陈育宁 副组长:胡景中 马占光 夏玉田 赵维素 成 员:陈素生 吴海鹰 毛 军 何建国 王燕昌 谢建勇 李 星 郭万恒 杜国华 张立杰 领导小组分4个招聘考评组,负责各部门竞聘人员演讲答辩的考评。组长、副组长如下,成员另文通知。 第一组:负责校办、人事处、计财处、审计处、科学技术处、成人教育学院的招聘考评工作 组 长:胡景中 副组长:何建国 第二组:负责教务处、设备与物资管理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远程教育学院、网络管理中心、图书馆的招聘考评工作 组 长:马占光 副组长:毛 军 王燕昌 第三组:负责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档案馆、离退休人员服务处的招聘考评工作 组 长:夏玉田 副组长:谢建勇 第四组:负责学生处、发展规划处、对外合作交流处、研究生部、学术期刊中心、高师培训中心的招聘考评工作 组 长:赵维素 副组长:吴海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郭万恒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云建科 联 系 电 话: 2061103 2061102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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