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宁大党发[2002]40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本学期内完成13 个教学部门、1个教学管理部门、4个附属部门领导干部的考察任用和公开招聘,调整充实3个科研单位领导班子。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指导,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通过民主推荐、考察考核、酝酿讨论、公示等选拔任用程序,切实把政治坚定,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业务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部门领导岗位上来,真正建立起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善于管理、廉洁高效的中层行政领导班子。 二、考察任用和公开招聘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七)考察任用与竞聘上岗相结合的原则; (八)同等条件下,现职处级干部优先考虑的原则; 三、考察任用和公开招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任用条件 1、具有坚实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勤奋敬业,求实创新。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 力和决策能力;熟悉高校办学规律,熟悉现代管理技术;有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3、工作作风扎实,实事求是,说真话,办实事。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任职资格 1、选拔任用的正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其中教学部门行政正职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两课”教学研究部主任应具备正教授职称。 (2)年龄在53岁以下(1949年12月31日后出生)。 (3)一般应具备从事本部门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2、选拔任用的副处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1)现职副处级干部:①一般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其中教学部门行政副职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②年龄在53岁以下(1949年12月31日后出生)。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部门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2)非现职副处级干部:①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满三年或在正科岗位满三年。其中教学部门行政副职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②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后出生)。③一般应具备从事本部门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 四、考察任用和公开招聘的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0日)完成总支书记、副书记的选拔任用和科研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 (一)考察任用的岗位和职数 1、教学10个部门:正处级领导干部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9名。其中:新华学院总支书记1名;数学计算机学院总支副书记1名;物理电气信息学院总支副书记1名;外国语学院总支副书记2名;政法学院总支副书记1名;化学化工学院总支副书记1名;音乐系总支书记1名、总支副书记1名;体育系总支书记1名、总支副书记1名;美术系总支书记1名、总支副书记1名;民族预科部总支书记1名。 2、调整充实回族文化研究所(1正2副),西部发展研究中心(1正1副),能源化工重点实验室(1正2副)3个科研单位的领导班子。 (二)考察任用的程序和方法 1、推荐方式和时间 (1)民主推荐。在所配部门及有关部门教职工中进行。 时间:2003年3月15日之前。 (2)个别推荐。在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 (3)由领导小组对民主推荐和个别推荐产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召开书记办公会确定初步人选。 2、考察及任用 (1)由组织部会同纪检委组织考察组对初步人选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由组织部根据考察组提出的初步方案,集体研究提出任用的建议方案,报校党委研究决定,任用意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3)公示后,校党委会研究,正式下文任用。 时间:2003年3月30日之前。 第二阶段:(4月1日—4月30日)完成教学、教学管理、附属部门行政处级领导干部的公开招聘。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和职数 1、教学5个部门:正处级领导5名,副处级领导12名。其中:音乐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体育系主任1名、副主任3名;美术系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两课”教学研究部主任1名、副主任3名;民族预科部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教学管理1个部门: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 3、附属4个部门:副处级干部7名。其中:图书馆副馆长3名;学术期刊中心副主任2名;高师培训中心副主任1名;档案馆副馆长1名。 (二)公开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参加竞聘人员通过推荐方式产生。推荐方式分部门领导推荐、群众联名推荐(联名不得少于5人)、个人自荐三种。以上推荐、自荐均需填写统一表格,群众联名推荐人选还要征得被推荐者的同意。 (2)报名时间:2003年3月26日—3月28日。 (3)报名地点:选拔任用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 2、考核、考察及任用 (1)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依据招聘条件和资格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和演讲答辩。招聘采取笔试,在一定范围内演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对竞聘人员进行水平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30%,演讲答辩成绩占40%。 ①笔试参考资料及时间: A、党的十六大有关精神;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C、2002年7月1日—2003年3月20日的重要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2003年4月6日。 ②演讲、答辩准备范围及时间: A、宁夏大学各院系、处室、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 B、所竞聘部门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及校领导关于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讲话精神; C、聘职务的工作设想和履行好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及工作经历; 演讲答辩时间:2003年4月9—11日。个人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脱稿演讲),评委现场提问答辩,现场评分。 (3)民意测验。在原单位人员范围内对竞聘人员进行无记名民意测验(占30%)。时间:2003年4月14—15日。 (4)确定考察人选。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笔试、演讲答辩、民意测验成绩,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并报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由组织部会同纪检委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提出任用建议,报校党委研究。时间:2003年4月17—18日。 (6)公示任用。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意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后,正式下文任用。时间:2003年4月30日前。 第三阶段:(5月8日—5月30日)完成农学院、土木水利学院、机械工程学院领导班子的组建和干部的配备,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选拔任用工作机构 成立学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陈育宁 副组长:马占光 夏玉田 赵维素 成 员:陈素生 毛 军 何建国 王燕昌 谢建勇 李 星 刘 伟 郭万恒 杜国华 张立杰 领导小组下设3个招聘考评组,负责各部门竞聘人员演讲、答辩的考评,组长、副组长、成员另文通知。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郭万恒 办 公 室 联 系 人: 范志成 联 系 电 话: 2061103 2061102
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二○○三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