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学校决定: 高继明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乔晓军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高 燕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放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 宏任对外合作交流处副处长; 沈岩东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冯 奎任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刘义东任教务处副处长; 于有志任教务处副处长; 和 润任教务处副处长; 张金星任学生处副处长; 哈 斯任学生处副处长; 王志霄任学生处副处长; 黄立军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马建林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宋乃平任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刘成敏任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杨 梓任设备与物资管理处副处长; 李自梅任计财处副处长; 王国庆任计财处副处长; 宋 珽任计财处副处长; 彭智华任审计处副处长; 李 毅任基建处副处长; 刘俊杰任基建处副处长; 苏京生任保卫处副处长; 张景文任保卫处副处长; 贺生斌任保卫处副处长; 蒋宁翰任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副处长; 焦秦东任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副处长; 孙宝德任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副处长; 钟子杰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原任行政职务自然免除,试用期为一年(2003年1月6日—2004年1月5日)。 免去马俊杰原校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享受正处级待遇); 免去徐光远原北校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享受正处级待遇); 免去张广胜原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副处长职务(享受正处级待遇); 免去王天国原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副处长职务(享受正处级待遇); 免去张忆宁原农学院院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调对外合作交流处工作(原级别待遇不变); 免去张珏成原研究生处副处长职务,调机械工程系任教(原级别待遇不变); 免去郑璐石原实验装备处副处长职务(原级别待遇不变); 免去朱 贺原计财处副处长职务(原级别待遇不变); 免去曹玉明原农学院保卫处副处长职务(原级别待遇不变); 免去丁福荣原农学院校办产业管理处副处级调研员职务,调发展规划处工作(原级别待遇不变); 陈少念享受副处级待遇; 刘伯川享受副处级待遇; 何文寿调科学技术处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臧春花调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刘彦宁调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工作,享受副处级待遇。
宁 夏 大 学 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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