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试行)》的规定,现就我校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考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03年1月1日--2003年9月1日任职试用期满的所有处级干部。 二、考察时间 2003年9月22日--10月30日结束,按各院(系)各单位处级干部任职的先后顺序进行。 三、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人员,个别谈话范围为所在院(系)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工会主席、三办主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其他部门处级干部,参加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为本单位全体人员,人数较多的部门,由考察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要求 1、任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务必于9月27日前,通过自查完成试用期一年的个人工作总结。 2、各院(系)、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此次考察工作。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考察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陈育宁 副组长:马占光 成 员:夏玉田 赵维素 陈素生 毛 军 何建国 王燕昌 谢建勇 李 星 郭万恒 杜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4个考察组,负责各单位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考评、考察。
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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