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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3-16    浏览次数:

关于对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进行考察的通知
(宁大党组发[2003]28号)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干部任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关于《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试行)》的规定,现就我校任职试用期满干部考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03年1月1日--2003年9月1日任职试用期满的所有处级干部。
二、考察时间
2003年9月22日--10月30日结束,按各院(系)各单位处级干部任职的先后顺序进行。
三、考察方式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院(系)处级干部,民主测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人员,个别谈话范围为所在院(系)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分工会主席、三办主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其他部门处级干部,参加测评和个别谈话范围为本单位全体人员,人数较多的部门,由考察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要求
1、任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务必于9月27日前,通过自查完成试用期一年的个人工作总结。
2、各院(系)、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此次考察工作。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试用期满处级干部考察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 长:陈育宁
副组长:马占光
成 员:夏玉田 赵维素 陈素生 毛 军 何建国
王燕昌 谢建勇 李 星 郭万恒 杜国华
领导小组下设4个考察组,负责各单位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考评、考察。



宁夏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