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校发[2002]8号
各单位: 经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招聘的结果,学校决定,聘任: 霍维洮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张秉民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院长; 赵 慧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蔡永贵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梁向明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赵 明为宁夏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冀永强为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刘万毅为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刘利军为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阎龙成为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行政副院长; 李 斌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李德宽为宁夏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 赵天生为宁夏大学能源化工实验室主任(副处级待遇)。 以上同志聘任期为四年(包括一年试用期);除赵慧同志保留回族文化研究所所长职务外,其余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吴 永宁夏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系主任职务; 免去薛 屏宁夏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 永宁夏大学中文系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茂福宁夏大学中文系副主任职务。 上述四同志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
宁 夏 大 学 二○○二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