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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规范管理与组织处置工作及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要求,学校先后开展了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规范管理与组织处置工作及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通过全校各级党组织的不懈努力,目前已与2007年以来组织关系转出的所有党员取得联系,对绝大多数组织关系尚未落实的“口袋党员”进行了稳妥处置,完成了全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持续用力抓好党建基础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与组织处置工作及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宁组通〔2017〕173号)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工委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我校“回头看”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

对照《宁夏大学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方案》(组织部〔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部〔2016〕24号)和《关于做好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的通知》(组织部〔2017〕5号)有关工作要求,主要看:

1.组织处置情况。重点是,查找联系过程纪实材料、调查核实材料、党员大会讨论记录、党支部处置决议、基层党委审核审批意见是否齐全,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完备、处置是否妥当。

2.规范组织管理情况。重点是,对取得联系的“口袋党员”,党组织是否通过多种渠道掌握党员失联期间表现;是否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补办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等方式,将其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是否与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保持联系,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帮助解决组织关系转移中的实际困难,防止再次失联。

(二)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对照《宁夏大学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组织部〔2017〕24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全区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及信息库建设工作进行验收的通知》(宁组通〔2017〕128号)和学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的有关工作要求,主要看:

1.入库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主要看,是否存在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漏采的情况;是否存在党组织重新设置、换届和党员信息变更后相应信息项未更新的情况;是否将入库信息与党组织成立文件、党员入党志愿书等原始材料及党组织和党员本人填写的信息采集表进行比对,确保入库信息、原始材料与信息采集表相一致;是否存在身份证号码重复或不符合编码规则的情况,如,身份证号码位数不足或超出、身份证号码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相符等;是否存在入党日期和转正日期不准确的情况,如未满18岁“入党”,“先入党后出生”的,预备期不足1年的,规定无预备期时期“转正”的等;是否存在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填写不准确的情况,如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非常住地、门牌号模糊,电话号码为空号等。

2.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主要看,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开通前,对转出或转入本单位的党员,是否建立信息台账,待转接功能开通后及时录入信息库。

二、方法步骤

“回头看”工作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和2017年党内统计工作开展。

1.认真自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党员规范管理与组织处置工作及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回顾盘点,按照“回头看”内容,逐项梳理存在的问题。

2.逐级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组织力量,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查核把关。检查要坚持标准、从严从实,防止工作简单化、走过场。

3.重点抽查。校党委组织部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进行抽查,及时通过学校党建工作群、书记群等渠道反馈抽查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前期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强化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党员基本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的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有关信息,继续做好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及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问题较多的党组织,要明确相关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跟踪推进;对新发现的问题,各党组织要及时纳入整改内容。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回头看”的整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月26日前报校党委组织部1307室。

联系人:毕远 联系电话:2061756(6756)

附件: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回头看”整改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