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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全国全区高校思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化实施方案(试行)》(组织部〔2017〕4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18年设基础建设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和理论研究型项目三种类型。基础建设型和典型示范型项目应当有鲜明的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须明确该项目拟解决的问题或达到的目标,实施期限为1至2年;理论研究型项目可以是对以往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的总结推广,也可以是解决党建方面存在问题的理论探索,同时也可开展较高水平的纯理论性党建研究,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

二、资助额度

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基础建设型和典型示范型每项资助额度为1万元至5万元,理论研究型每项资助额度为0.6万元至1万元。

三、预期成果

基础建设型项目要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主题党日、阵地建设、“三会一课”等方面探索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典型示范型项目可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建示范点建设等为依托,打造本单位党建品牌;理论研究型项目预期成果一般为调研报告、研究报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发表成果需标注“宁夏大学党建项目资助”,可与该项目立项后立项的其他项目同时标注。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党务工作者、思政工作者、党支部书记、在职中共正式党员。鼓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带头申报。

2.申请项目须符合《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化实施方案(试行)》中所列目标要求。

3.所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四、申报方式与评审

2018年度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采取个人主持申报,单位党组织审核推荐的形式。申请人填写《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通过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yuan@nxu.edu.cn,纸质版由单位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统一报组织部党建办公室(德勤楼1307室)。组织部将组织校内外专家、经验丰富的党务干部组成党建项目化评审组,进行评审立项。

申报截至日期:2017年12月 20日。

联系人:毕远 联系电话:2061756(内线:6756)

附件:宁夏大学党建工作暨党建课题项目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