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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6    浏览次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校党委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安排,现将我校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校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第二次学习研讨;各党组织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计划在9月内完成。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制定第二次学习研讨方案,报校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电话:2061305 联系人:张航 邮箱:zhang_h@nxu.edu.cn)。

二、学习研讨主题:“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重点学习研讨如何用好权力,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敬法畏纪,为政清廉,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不搞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如何坚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推进工作,敢于担当,在其位有其为,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学习研讨形式及要求

(一)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集中集体学习相结合,学习重点篇目是:(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及有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关讲话精神;(2)刘云山同志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关讲话精神;(3)赵乐际同志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关讲话精神;(4)李建华同志在传达学习省区市和部分部门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的讲话精神;(5)傅兴国同志在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6)《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7)《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8)《最新高等院校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等。

(二)研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都必须撰写发言提纲,在所在党组织开展集体学习研讨;学习研讨由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主持;研讨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三)研讨重点:

在结合研讨主题的要求开展学习研讨的基础上,还要结合各自职责和特点开展相关研讨,具体要求如下:

1.党群行政机关:对照工作职责和“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照检查是否正确行使了职权;是否有效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推进改革和发展的执行力;行使职权和实际工作中是否存在管理不到位,该管的没有管的情况;是否存在管理越位,不该管的管了的情况,是否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情况;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庸、懒、散、软“的情况等;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研讨负责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工作思路。

2.教学科研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和“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出本届任期内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照检查是否认真分解了任期目标任务;在任期目标中期检查后,是否对尚未达到和完成的任期目标任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努力加以完成;是否存在对校党委、校行政决策部署在本单位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的情况;是否有效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推进改革和发展的执行力;是否存在违规收费和损害师生正当利益的行为等。研讨负责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工作思路。

3.教辅单位和直属单位:对照工作职责和“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出服务职能和服务项目。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完善了服务功能,发挥了服务职能,为师生员工提供了优质服务;是否存在服务的盲区和重大缺陷;是否有效提高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干部推进改革和发展的执行力;是否挖掘了服务潜力,有没有充分发挥设备、资料和管理人员的最佳效能;是否建立了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自我评估和监督的制度和机制;是否回应了广大师生对于提供相关服务的诉求,是否建立了快速反应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制度和机制;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研讨负责制定的“十三五”规划工作思路。

(四)第二次学习研讨结束后,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形成学习研讨总结并报督导组备查。

(五)校领导、党委常委要深入联系学院亲自参与和指导第二次学习研讨,专题教育办公室督导组要指派专人参与监督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学习研讨。

四、校党委9月召开一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推进会,对第二次学习研讨进行检查、督促。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综合组要及时掌握各党组织第二次学习研讨进度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宣传组注意加强新闻宣传,挖掘典型事例;督导组注意加强督查,确保全校各党组织按计划完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二次学习研讨。

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